企業管治
董事委員會
公司已於董事會下設以下委員會: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三個董事委員會各自擁有書面職權範圍,並根據董事會制定的職權範圍運作。
審核委員會
我們已根據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守則成立審核委員會,並訂明其書面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爲審查及監督財務報告流程及本集團的內部控制系統、監察審計流程、為董事會提供建議及意見并履行董事會可能指派的其他職責。審核委員會包括三名成員,即李煦先生、侯亮先生及李清旭先生。審核委員會主席爲李煦先生,其為具備適當會計及有關財務管理專業知識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職權範圍薪酬委員會
我們已根據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守則成立薪酬委員會,並訂明其書面職權範圍。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訂立與檢討有關董事及高級管理層薪酬的政策和架構,就制訂有關薪酬政策設立正式和透明的程序,並就此向董事作出推薦建議;釐定各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具體薪酬待遇條款;及參考公司目標和宗旨,審查及批准績效薪酬。薪酬委員會包括五名成員,即李清旭先生、李煦先生、侯亮先生、王新玲女士及李亞睿鑫先生。薪酬委員會主席為李清旭先生。
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
我們已根據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守則成立提名委員會,並訂明其書面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爲定期檢討董事會的架構、規模和組成,並就有關董事會的建議成員變更向董事會提出推薦建議;物色、挑選或就提名董事人選向董事會作出推薦建議,並確保董事會成員多元化;評估我們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以及就委任、重新委任及罷免董事以及董事的繼任計劃相關事宜向董事會提出推薦建議。提名委員會包括五名成員,即李保田先生、李煦先生、侯亮先生、申麗鳳女士及李清旭先生。提名委員會主席為李保田先生。
職權範圍